2008毕金献考研英语冲刺试题试卷三

  • 2007-12-19
  • 过关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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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 B

  41. [答案] C

  [解析] 此文第1段(G)开宗明义,点明了主题:在复杂多变、惊奇不断的世界上做一个成功的消费者,并非易事。研读A—E段得知,C段指出,货币汇率和膨胀率的不稳定性,使消费者难以把握物价的走势。这是消费者普遍遇到的第一难题,为G段的恰当接续段。

  42. [答案] E

  [解析] E段进一步说明,技术的进步使现代产品日益复杂,人们在购买consumer durables(耐用消费品)时,容易犯代价高昂的错误,因为消费者不可能是各种市场的行家。这是消费者常遭遇的第二道难关。文中flux:不断的变化。

  43. [答案] A

  [解析] 此段第1句中These difficulties显然指前两段提到的那些困难,并进一步说明加重这些困难的其他因素,故应接在E段之后。

  此段词汇:compound:使加重;使恶化;carve out(a career):力求发迹;开创事业。

  44. [答案] B

  [解析] A段末句说,人们希望经济学家能致力于解决消费者在举棋不定的复杂情况下,如何做决定的问题。B段头两句对此做出了回应:The typical economist(一般经济学家)继续分析消费者的行为……。据此可以断定,B段应接在A段之后。

  45. [答案] D

  [解析] 此段进一步说明the typical economist 对消费者的看法,恰与B段衔接;其末尾的the achievement of given goals within the limits imposed by given conditions(在特定条件限定的范围内达到特定的目的)与末段(F)中的these“given conditions”相连,故此处答案非D莫属。

  Part C

  46. [答案] 要对这种犯罪给予报复,社会必须达到对等平衡,而要做到这点,只有对罪犯施以同等的伤害。

  [解析] which引入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修饰整个主句,可按原句顺译。但须译出which指代的东西。by imposing...upon...为方式状语,亦可译作: “这一点只有通过……才能做到”。

  47. [答案] 这种罚当其罪的法律制裁思想,在现代法典和诉讼程序的许多条款中都有反映; 我们要求对杀人犯处以死刑,就是这种思想的例证。

  [解析] 此题的关键是一些词的译法: justice=the law and its administration(法律制裁;司法;审判);code=collection of laws arranged in a system(法典;法规);procedure=order of doing things in a law case(诉讼程序)。

  48. [答案] 罪犯已用他自己的行为否定了他本来的自我,因而有必要采取某种措施来消除这种否定,从而恢复其已被否定的自我。

  [解析] by his own actions是一方式状语,将had denied分隔开;前一that从句译作了状语;后一that从句则须译在self之前。

  49. [答案] 罪犯可看作是一种社会疾患,需要治疗,以使他变成社会的正常成员。

  [解析] ill本是形容词,这里译作名词较通顺;that引入的定语从句修饰treatment,这里译作目的状语,避免了累赘,又不失原意。

  50. [答案] 但是,法律应给予犯罪人一切机会,使他能取得正常的社会地位,而且对其罪行的判决亦不应剥夺他在社会上谋求出路的机会,因为他也是社会的一员。

  [解析] 前一分句根据上下文,增加了“法律”作主语。后一分句中的his指上句中的individual(criminal);conviction是由动词派生的名词,可译作动词;make ones way意为make progress/headway;succeed(取得进展;成功;发迹),这里译作“谋求出路”对犯过罪的人来说,可能更合适。of which定语从句修饰society,这里译作“因为……”可更顺畅地表达原意。

  此句表达的就是corrective justice(教养性法律制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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