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法律知识之税务系统相关试题及答案1

  • 2007-12-19
  • 过关考试网
  • www.kao60.com

 四、综合案例分析题 
   
   1、某县国税局城关税务所2000年9月对辖区纳税户经营情况摸底调查后,发现a纳税户的月定税额明显偏低,决定对该业户从10月份起调整定额,由原月定增值税2000元调整为2500元,并于9月20日向a纳税户下达了“调整定额通知书”,告知其从10月1日起执行新定额。该纳税户认为定额太高,自己获利减少,对此次定额调整不满,并在同行业户中说9月底前欲将此店迁往其他县经营,同时准备9月份应缴的增值税也不缴了。城关税务所得知这一消息后,于9月21日书面责令a纳税户必须于9月25日前将9月份的应缴增值税缴纳入库。9月22日,城关税务所发现a纳税户已开始转移货物,于是当日扣押了a纳税户一辆价值5000元的摩托车,并向该纳税户开具了清单。 
  (1)请指出城关税务所在本案中存在哪几处错误? 
  (2)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并加以分析。 
   2、乌市天山区国税局于2001年8月对甲企业进行纳税检查,发现该企业通过少计收入偷税35600元,检查人员当即作出处罚决定,处以甲企业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计35600元,当事人不服,于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次日向乌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于接到复议决定的第五天以乌市国税局为被告向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根据案由,对以下问题作出回答: 
  (1)检查人员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2)检查人员是否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即可?为什么? 
  (3)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乌市国税局作为被告是否正确?为什么? 
   3、某县国税局稽查人员王某和李某,于2001年9月16日到甲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检查,在出示检查证和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后,便开始检查,发现该企业在2001年元月份将自产的设备一批作为投资投向乙企业,作价190万元,经查同类设备当月销售价(含税)为234万元。甲企业未作销售处理,少提销项税34万元。甲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500万元。县国税局对甲企业的偷税行为作出补税34万元,罚款17万元,同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的决定,于10月9日向甲企业同时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10月15日,甲企业以对罚款不服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并在10月17日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县国税局,县国税局接到起诉状副本后,又派稽查人员作了进一步调查并提取了有关证据后,作出答辩状于10月30日递交法院。 
  请指出县国税局在本案中有哪些错误之处,并加以分析。 
   4、乌市新市区公民李某于2001年6月开办了一家服装店,未向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办理登记就开始营业,2001年8月被群众举报,工商局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新市区国税局经调查后按规定程序于8月10日向李某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8月15日向李某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了补缴增值税、加收滞纳金和处以未缴增值税一倍的罚款计1500元的处理,李某对罚款有异议,在缴纳了增值税、滞纳金后,未缴罚款,于8月22日向乌市国税局提出税务行政复议,认为工商局已对其进行了罚款,按照一事不二罚的原则,新市区国税局不应再对其罚款。乌市国税局受理后,作出维持新市区国税局的处理决定。 
  请问李某提出的“一事不二罚”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转贴于:公务员考试_过关网


   5、某县国税局在2001年7月份纳税检查中,发现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有偷税行为,于7月20日向其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对其罚款30000元和其享有的权利。在规定期限内甲企业未提出听证要求,县国税局于7月30日向其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缴纳所偷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同时处以所偷税款2倍计30000元的罚款。8月10日为保证税款能及时足额入库,经县国税局局长批准,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甲企业开户行冻结相当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存款。该企业对税收保全措施不服,于8月15日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国税局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县人民法院认为该企业应先复议再起诉,所以于8月18日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请问:(1)县国税局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 
     (2)县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6、某市国税局城区国税分局稽查人员2001年6月在对甲企业经过检查后作出了,补交增值税,加收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一倍计26,000罚款的决定。并已履行了告知手续, 甲企业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城区分局于6月20日向甲企业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甲企业于7月4日前将应缴的增值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入库。7月10日,城区分局工作人员刘某和张某发现甲企业仍末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随即经执行科长批准面通知甲企业开户银行直接扣缴了应交的税款、滞纳金。 
  请问:城区国税分局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否正确并加以分析。  
  

 


过关考试网

收藏到: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共有 0位过关客对《公考法律知识之税务系统相关试题及答案1》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昵称:过关客(如未登陆,默认匿名评论) 注册 登录
评论: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不得超过250字.

验证码:
推荐信息
最新文章